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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伏特加以及闪避和守护者共存的疑问 [打印本页]

作者: mytnci    时间: 2010-5-10 06:09     标题: 关于伏特加以及闪避和守护者共存的疑问

伏特加我有两个疑问:1﹑弃一张牌;我觉得应该是手牌吧,场上的牌叫摧毁。2﹑打断目标牌;我觉得应该是指在解析使用一张牌的时候打断而不是解析某个异能或效果生效吧,比如一个援军﹑载具﹑装备进场或使用能力牌时打断,因为被打断的牌要进救助基地的。
还有就是有闪避的同时又有守护者,可以守护吗?守护后计划攻击者能打么?我觉得可以守护,但不能打,战斗就此结束。虽然这样做没有任何意义。
盼能解惑者
作者: 龙猫亲王    时间: 2010-5-10 07:23

问题一应该就是弃手牌,摧毁自己场上的不算弃牌。打断应该也仅在使用能力时可以。但是可以打断援军载具进场吗?万智可以,因为万智出人是生物咒语,但我感觉崛起是不可以的
作者: 龙猫亲王    时间: 2010-5-10 07:25

问题二,同时具有守护者和闪避的援军可以守护,但是反击伤害照样结算
作者: mytnci    时间: 2010-5-10 07:40

伏特加和电离冲和异能描述不一样,一个是打断目标牌,一个是打断目标能力牌,所以应该效果也不一样吧。第二个我的意思是能闪避的人去守护,攻击者就不能消耗自己进行攻击了,相当于进入不了战斗吧,因为这还只是宣告阶段。
作者: 果子可乐    时间: 2010-5-10 08:42

伏特加可以打断任意牌,包括援军载具进场
守护者进行守护使自己变为防御者,可以理解为对方的指挥官或援军、载具直接攻击这个有守护关键字的援军,但这个援军同时还具备闪避关键字,于是对方的攻击目标无效,战斗没有发生,守护者不受伤害,也没有反击
作者: mytnci    时间: 2010-5-10 08:47

so da!我同意果子的
作者: snakewzw    时间: 2010-5-10 10:29

同意可乐
作者: redwizard    时间: 2010-5-10 12:13

具有闪避,只能说不能被攻击。
但是护卫的时候,还是会挨打,因为攻击者没有指定他作为防御者。
就相当于你走路的时候,碰了别人一下,你肯定是不会主动去撞人的,他只是出现在你前进的道路上
作者: mytnci    时间: 2010-5-10 12:47

你开车绕不过去,只能踩刹车了,车就停了嘛。战斗就停止了。什么都没有发生
作者: zhongzzw    时间: 2010-5-10 12:51

具有闪避,只能说不能被攻击。但是护卫的时候,还是会挨打,因为攻击者没有指定他作为防御者。就相当于你走路的时候,碰了别人一下,你肯定是不会主动去撞人的,他只是出现在你前进的道路上 ...redwizard 发表于 2010-5-10 12:13
閃避的守護者不能被攻擊,因爲它是替換對方指定的目標成爲被攻擊目標,具體說明在基礎戰鬥章節有說明,而這時的目標已經是閃避角色,所以進攻者打不到閃避角色只會被閃避角色打。如果認爲這和規則衝突的話可以參考下一般卡牌遊戲faq裏很重要的壹條規則【當規則和牌面的文字有衝突時,以卡牌文字爲準】這一條。
作者: mytnci    时间: 2010-5-10 12:55

ls,我觉得连战斗都不会进入啊。因为一旦攻击者消耗了就表示战斗开始了,可是这种情况攻击者连消耗的资格都没有啊。
作者: zhongzzw    时间: 2010-5-10 13:01

請閱讀基礎戰鬥環節的說明以及閃避的關鍵字解釋,不能被攻擊不等於不能被指定爲目標。兩個異能是同時觸發。
作者: redwizard    时间: 2010-5-10 13:35

攻击窗口打开了,就证明这次战斗合法,为什么会被打断呢?
作者: mytnci    时间: 2010-5-10 13:40

本帖最后由 mytnci 于 2010-5-10 13:42 编辑

期待官哥,这里一共有三种说法
作者: zhongzzw    时间: 2010-5-10 13:58

本帖最后由 zhongzzw 于 2010-5-10 14:00 编辑
攻击窗口打开了,就证明这次战斗合法,为什么会被打断呢?
redwizard 发表于 2010-5-10 13:35
所以這貼的假設裏不存在任何打斷。

打斷的前提是指定的目標不合法

說明書裏有這麼一段話:如果至少有一個目標合法,它也不會被打斷。

閃避1:指揮官、援軍、載具可能具有的一種關鍵字。如果一個角色具有閃避,則他不能被攻擊
閃避2:具有隱遁的角色不能被攻擊。然而,它們依然可以攻擊其他角色。它們可以被能力指定為目標

也許有些玩家因為第二條解釋迷糊了,不能被攻擊≠不能被指定為目標,因為一個智商為3的人也會明白,既然這個東西不能被攻擊了,那你去打它又有什麼用呢?而後面那句可以被能力指定指示吾遊為了防止玩家以為連能力也不能打才特意加上去的。

所以說這個假設裏,如果想要打斷這場戰鬥的話,唯一的方法只有攻擊者或者防禦者其中之一使用瞬間或者其他異能的方式將攻擊者指定的第一計劃防禦者幹掉,那麼這場戰鬥才會被打斷。

orz好白癡的戰鬥方式……

作者: redwizard    时间: 2010-5-10 14:03

那闪避护卫的结果是?
作者: zhongzzw    时间: 2010-5-10 14:07

進攻者單純的被守護者毆打……

話說現在有守護加閃避異能的援軍?
作者: redwizard    时间: 2010-5-10 14:10

我的结论是:双方都挨打。
然后晚上咱围观管哥吧
作者: mytnci    时间: 2010-5-10 14:10

本帖最后由 mytnci 于 2010-5-10 14:11 编辑

有之,某雷达的异能。我的结论是战斗不会开始。晚上同围观
作者: zhongzzw    时间: 2010-5-10 14:16

噢,步兵通訊者雷達啊。
作者: mytnci    时间: 2010-5-10 14:25

开出太多,想吐了
作者: redwizard    时间: 2010-5-10 14:27

看来封包还得再随机点
作者: 前哨指挥官    时间: 2010-5-10 16:04

具有闪避的守护者,守护时,双方给对方造成战斗损伤。
作者: zhongzzw    时间: 2010-5-10 16:11

-_-||這麽說守護者異能大與閃避異能?
作者: zhongzzw    时间: 2010-5-10 16:11

-_-||這麽說守護者異能大與閃避異能?
作者: redwizard    时间: 2010-5-10 16:21

不是大于,就是护卫时不看闪避。
作者: zhongzzw    时间: 2010-5-10 16:24

我只知道閃避上寫的是不能被攻擊…當然超版要硬說那是應該理解成沒說不能被造成傷害甚至是不能被指定爲目標,我也沒辦法…(都不能被攻擊了還能被造成傷害ORZ)
作者: mytnci    时间: 2010-5-10 16:25

本帖最后由 mytnci 于 2010-5-10 16:31 编辑

闪避不是不能被指定目标,而是不能被宣告成为计划防御者。莫非自己找打就真的只能被打了?
作者: zhongzzw    时间: 2010-5-10 16:28

此目標非彼目標。
作者: mytnci    时间: 2010-5-10 16:59

本帖最后由 mytnci 于 2010-5-10 17:02 编辑

那若我再在它守护后瞬发一个掠夺储备,指定这个闪避守护者不能被攻击,那战斗还继续么?我还是觉得消耗守护者守护只是宣告阶段,战斗还没开始。因为我之前发过关于掠夺储备的问题,官方哥说宣告阶段用,战斗被打断;攻击防御阶段用,战斗继续,结算伤害
作者: zhongzzw    时间: 2010-5-10 17:06

首先,你要搞清楚,對方指定的是你被守護的目標,從那一刻開始,戰鬥就已經進入第二個攻擊階段。不管你給你的守護者添加任何異能,都無法終止戰鬥,除非你用瞬間把你第一個被攻擊者先干掉,那樣戰鬥就終止了。
作者: mytnci    时间: 2010-5-10 18:24

我参照pdf说明书p25-26,首先一场战斗分五个步骤依次发生:1、计划,2、攻击,3、防御,4、损伤,5、结算。好像并不像LS所说“對方指定的是你被守護的目標,從那一刻開始,戰鬥就已經進入第二個攻擊階段。”p26顶上关于“战斗中的守护”中所说的守护者的守护时机就是第一阶段,计划~
作者: zhongzzw    时间: 2010-5-10 18:51

我的建議是,多看看帖子,確實把自己以前問過的問題記住了再想其他的。老問同樣的問題沒有意義。
永遠要記住,你的守護者是在對方宣告進攻,消耗了進攻者之後你才能進行守護。
http://www.wakeu.cn/bbs/viewthread.php?tid=467&extra=page%3D2
作者: mytnci    时间: 2010-5-10 19:23

我自己问过什么我自己记得住,ok?为什么这么多回帖就您说得最带攻击性呢?大家讨论问题而已,没必要摆出“我是资深者”的姿态吧?什么叫有意义没意义。我那个贴子和这个有什么关系?请您先看说明书26页,写得很清楚了,是选择计划防御者阶段。这是崛起,不是万智
作者: zhongzzw    时间: 2010-5-10 19:45

……我什麼時候擺出姿態了orz?
後面這個替換的話提和你的上一個帖子有區別麼?重複的話題不會有意義。再加上沒人說萬智牌吧,有人說了?
說明書的戰鬥階段是用攻擊者的角度寫的,難道說您從對方進攻前就知道對方要打您哪個援軍?守護者的反應階段是在對方已經消耗後還未攻擊前您才替換的。
另外,我完全想像不出再已經可以釋放掠夺储备的情況下不給被攻擊者使用,反而去給守護者使用是怎麼想的。
最後,如果不同意別人的理解,您完全可以說“你說了又不算”,而沒必要釋放被害妄想症之類的地圖炮,那很無趣,真的。
作者: mytnci    时间: 2010-5-10 20:02

sorry,楼上哥。你说了又不算。我很无趣
作者: GODdog    时间: 2010-5-10 20:18

还有就是有闪避的同时又有守护者,可以守护吗?
可以
守护后计划攻击者能打么?我觉得可以守护,
于进行守护的援军进行伤害结算

你说的第三种情况在是在被攻击的情况,突然获得闪避异能或者成为不能被攻击在宣告攻击者之前进行,在已经成为攻击者之后就没有意义了
作者: mytnci    时间: 2010-5-10 20:42

恩,大家有各自的理解嘛。还是听听指挥官的说法吧。话说今天官哥露了一下脸又隐忍去了嘛
作者: ototno    时间: 2010-5-10 21:03

规则区的大水楼~~~~~~飘过飘过
作者: ototno    时间: 2010-5-10 21:03

规则区的大水楼~~~~~~飘过飘过
作者: 逆袭の风    时间: 2010-5-10 22:41

恩,回来后就看见这么有意思的楼~~
说正题,这楼讨论的关键其实就是“闪避”的解释和护卫点
1.“闪避”仅是说该角色不能被主动提议为防御者,这只在计划战斗时有效,而在可以护卫的时点已经正式进入了战斗,所以这时再给角色添加闪避异能一点意义都没有,伤害也会互相造成,闪避只说不能被踢,可没说真的被踢后没有伤害。
2.护卫点。入门说明书对战斗流程写的太精简。实际上真正的战斗流程是:提议战斗,攻击窗口,护卫点,防御窗口,结算伤害。于提议战斗时回合玩家选定攻击者和防御者,此时防御者如果突然获得闪避异能则这次战斗不合法,强制中断,而此时也可以通过将攻击者横置的方式阻止其攻击。攻击窗口,此时已经正式进入战斗,攻击者因攻击而横置,此时往后再有闪避或者电击等将攻击者横置也阻止不了其攻击了,只能因为其中一方脱离战斗(如死亡或回手)而是战斗终止。双方都可以在此窗口互相响应。攻击窗口关闭后是护卫点,此时防御玩家宣布是否护卫,用谁护卫,护卫点没有优先权交换,双方均不能响应,所以想阻止对手护卫的请在攻击窗口做相应动作。之后是防御窗口,和攻击窗口差不多,指挥官在此时才能激发武器进行打击。最后结算双方伤害,该死死该活活。

以上,就这样。
作者: mytnci    时间: 2010-5-11 06:32

omg,如果真如风哥说的这个流程,那说明书真是大误导啊~而且之前官哥在我的掠夺储备的帖子里还说攻击者攻击和防御者防御是同一个点呢。这样岂不是搞大了?
作者: redwizard    时间: 2010-5-11 07:39

掠夺储备确实是在攻击宣告阶段使用。
对手:“我指挥官宣布攻击。”
你:“响应,掠夺储备。”
对手指挥官就歇了。
作者: mytnci    时间: 2010-5-11 09:31

恩,其他的我都懂。关键是守护点的位置和说明书有很大出入啊。
作者: redwizard    时间: 2010-5-11 10:06

毫无疑问说明书错了……
攻击者和防御者都是主动回合的玩家选择。
作者: 前哨指挥官    时间: 2010-5-11 10:09

请参阅规则书P26,倒数第5行:“当计划防御者将要开始防御时,你可以消耗具有守护着的XXXXX”
“计划防御者将要开始防御时”请参阅规则书P25-“战斗步骤”中的《III.防御》段落,它是在《II.攻击》段落的下一个段落。

受限于规则书的篇幅,给大家造成了一些解释不清的困扰,我们会尽快在白皮上有所说明和解释。
作者: redwizard    时间: 2010-5-11 10:14

你看,简略就简出错来了
作者: mytnci    时间: 2010-5-11 10:26

本帖最后由 mytnci 于 2010-5-11 10:58 编辑

这样就清楚了,这一页两段有矛盾啊。哎,版主把这贴删了吧,这样我就完全没有疑惑了。谢谢大家陪我在这里辩了这么久。尤其对不起那位签名是刀哥。不过我觉得这个氛围真的不错
作者: ototno    时间: 2010-5-11 11:32

可见有时候我不发表,让大家自由讨论还有比较有利于本区发展的吗!挖哈哈
难得这样的大水楼,就留着把。挖哈哈
回贴的都是好人,挖哈哈
继续怨恨白皮,挖哈哈
继续飘过,挖哈哈
作者: zhongzzw    时间: 2010-5-11 12:23

请参阅规则书P26,倒数第5行:“当计划防御者将要开始防御时,你可以消耗具有守护着的XXXXX”
“计划防御者将要开始防御时”请参阅规则书P25-“战斗步骤”中的《III.防御》段落,它是在《II.攻击》段落的下一个段落 ...
前哨指挥官 发表于 2010-5-11 10:09
超版,若是再不出FAQ,某人就要給我套上挖墳的帽子了,你可要為我做主啊。
作者: 逆袭の风    时间: 2010-5-11 22:13

啊,说明书其实没错,就是太简略了让人弄不清楚,所以在此呼吁白皮书!我现在回答问题老抱着WOW白皮书已经快郁闷死了,一是回答的依据名不正言不顺,二是两个游戏的规则有出入,害怕回答出错……
作者: ototno    时间: 2010-5-11 22:47

同LS,今天晚上我就被规则手册和WOW白皮给夹心了
作者: 跳坑王子    时间: 2010-5-30 13:08

很好的技术贴,前来留名
作者: 亚卡琉士    时间: 2010-5-31 13:23

我只想知道这问题最后怎么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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